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中新时评:外资进入中国的故事没有结束******
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题:外资进入中国的故事没有结束
中新社记者 夏宾
近年来,每隔一段时间外媒就会炒作“外资撤离中国”的言论,但在事实面前,这样的声音总显得那么“柔弱”。
看两组最新数据。一方面是外资加速布局中国市场。中国商务部称,今年1至1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560.9亿元(人民币,下同),规模已超去年全年,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韩德英日四国对华投资增长最高,其中韩国实际对华投资增长达122.1%。
总投资50亿元的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项目基地落户广东、总投资20多亿元的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新工厂投运、欧莱雅“牵手”上海在华成立首家投资公司……今年以来,多家知名外企拿出真金白银,在华投项目、建新厂、扩产能。
另一方面是外资出手买进A股。进入11月,北向资金重新恢复净流入态势,截至12月22日,北向资金合计净流入922亿元,过去一年更是达到1017.87亿元。
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开放的资本市场,外资出现阶段性有进有出是正常现象,A股同样如此,而站在更长的时间维度观察,短暂的净流出从未改变外资对A股的“长情”。
中国为何能保持外资流入的强劲势头?
一是容纳外资的潜力。简言之,中国市场利用外资的比例和中国资产在全球机构的配置,与中国经济的全球地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富达国际全球首席投资官安德鲁·麦福睿直言,多元资产组合对投资者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相对于中国市场规模,中国资产在全球仍处于“低配”,且在未来仍有增长潜力。
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统计,2021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达到创纪录的1810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二。但中国FDI(外国直接投资)的流量和存量占GDP比重分别仅有1%和11.9%,这两项指标在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前二十大经济体里,排在19位,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对外资而言“蓝海”依旧。
二是引入外资的能力。栽好梧桐树,引得凤来栖。坚持扩大开放和改善营商环境,中国在政策支持、制度改革上联合发力,让外资入华更为高效便捷。
可以看到,中国今年进一步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持续减少市场准入限制;把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6个城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也始终在路上:拓宽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正式启动互联互通下ETF交易;建立健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制度;正在研究制定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的政策等。中国亮明开放态度,为外资进入资本市场注入信心、拓宽通道。
三是留住外资的魅力。希望搭上中国成长的“顺风车”才是外资“加码”的核心诉求,没有谁想错过中国经济向好前景背后的“掘金”机会。
当前,中国大部分经济数据已有所恢复,宏观基本面周期性向上的趋势逐渐确立,不少机构对中国明年GDP增速的预测也颇为“光明”。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2023年中国GDP增速为4.4%,比2023年的全球平均预期增速高出1.7个百分点。国际金融论坛最新报告称,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将达2.8%,中国经济有望增长4.6%,明显高于全球经济增速。
必和必拓首席执行官迈克·亨利近日出席路透社举办的一场会议时称,中国具备未来20年经济持续增长所需的所有基本要素,而中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将不断增强。
外媒唱衰中国经济却挡不住外资“用脚投票”迈向中国。正如摩根士丹利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邢自强近期在展望中国经济前景时所言,中国吸引外资流入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完)